洛阳规定见习毕业生月补助不低于1692元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4-04-22 10:08:03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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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对见习基地申报认定、见习岗位、见习管理、见习补贴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包括见习人员每月最低生活补助1692元(见习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验),而且还对就业见习基地设置了相应“门槛”,明确规定见习期满企业和经济组织按照一定的比例留用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企业留用比例不低于20%。

见习岗位要求

申请对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注:需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实名登记)

见习时间:3至12个月申请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

申请地点: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见习单位条件

市属以上事业单位能持续提供技术岗位或相关工作岗位。

有专门指导人员、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按月支付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险;

见习期满企业留用比例不低于20%; 有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见习岗位“充电”每月最低补助1692元

“出台《办法》主要是让就业见习更规范化,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从中受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从2009年开始启动见习岗位,截至目前已提供万余个见习岗位,今年预计将陆续为毕业生提供2000多个见习岗位。《办法》规定,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而且市本级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92元。“提前结束见习按实际见习时间核发,低于3个月不拨付见习补贴。”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就业见习人员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该负责人表示,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可到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发补贴、买保险见习单位也有“门槛”

记者了解到,对于见习单位《办法》中也明确指出,在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通过银行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政府所提供的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不得拖欠。而且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此外,人社部门还会对见习单位的受理与认定进行了明确划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直接向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人才服务中心建立受理台账后进行实地考察,对见习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然后报于洛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据悉,今年见习单位的认定工作也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可到洛阳市人才中心按步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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