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南省、郑州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安排,教学教育工作按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原则,以“教学任务不减、教学质量不降”为目标,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确保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
一、招生工作
对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教育部曾明确要求加大复试在录取中的权重,研究生院也精心准备了复试方案。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打乱了全盘计划,针对目前的形式,必要时需要放弃面对面的考查形式,加大初试权重,实行远程复试。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近期研究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按照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
(1)网报时间定为2020年2月10日-2020年4月20日;
(2)现场提交(邮寄)报名材料时间定为正式开学后第二周;
(3)开学后第三周研究生院统一初审后由各招生学院组织相关面试,并择优拟录取;
2.以公考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按照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
(1)网报时间定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4月30日;
(2)现场提交(邮寄)报名材料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7日-12日;
(3)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23日-24日;
(4)复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25日-26日,后续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3.博士招生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组成员,博士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三年备查。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研招办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相关精神制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研究生院及时、准确传达教育部、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和文件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公布时间节点统一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方式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最终确定;招生学院制定本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相关复试准备工作。
3.面试工作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学校坚持测试标准必须统一的原则,按照研究生院统一的面试时间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面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面试具体实施细则由招生学院制定并对考生公布。
4.调剂工作
研究生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组织进行第一轮复试工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第一轮复试各学院各专业拟录取情况来确定下一步调剂工作,具体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所有调剂考生均需要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操作,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择优选取参与调剂复试的考生,并通知考生具体的复试流程。
5.学院留存好当年复试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面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并保存三年备查。
6.复试内容及办法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
(三)资格审查工作
1.一志愿及调剂考生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完成,主要针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学历、身份进行核对校验,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相关招生学院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体检工作
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硕士考生体检推迟到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届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根据当年的实际招生计划,按照拟录取名单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其他工作
1.各招生学院均需按照以上要求制定本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需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提前做好网络复试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2.不论哪种形式的复试,我校都将加大监察力度。如若采取网络复试,硕士新生入学后还要进行一场笔试。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在新生入学时进行核对。一旦发现作弊或笔试不合格现象,立刻取消录取资格。
3.疫情流行期间研究生院以及各招生学院一定要保障联系咨询通道畅通,要尽可能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解答回应考生咨询的相关问题。
二、教学工作
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结合研究生课程特点,研判调整研究生教育教学进度,组织学院开展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确保顺利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组织本学院承担的研究生课程开展线上教学。学院可根据需要成立学院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学院研究生线上教学中的有关事项。
(一)教学工作总体安排
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要以“教学任务不减、教学质量不降”为目标,原则上按照研究生院教学进度进行上课。
根据研究生院教学进度,原校历第1—8教学周由学院集中安排专业课程线上教学,第9教学周开始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公共课程教学。第1周(2月16日-20日),部分学院根据既定课表开展在线教学试运行,进一步完善学院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自 2 月 23 日开始,按照修订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开展线上教学。
(二)研究生院工作安排
1.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线上教学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学院实施。
2.协调开展教师线上教学技能培训,协调引进线上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支持学院和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3.成立校研究生线上教学检查督导组,制定研究生在线课程督导计划,按照督导计划通过多途径全面检查教师线上教学情况,根据线上教学检查结果对于授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提醒并督促整改,对无故不按时开课或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教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调整、教学执行计划调整、课程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完成课程教学任务、达到既定教学效果后,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核算、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培养学院工作安排
1.线上教学方案制定
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及督导工作专班,按照“延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正式返校开学前,2020年春季学期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原则上均应按既定教学进度开展线上教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须学院提出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推迟开课。
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应包括授课计划(包括进度安排、线上教学平台名称、教学内容、课程考核方式、线上教学与后期课堂教学衔接办法等)。
线上教学方式包括直播教学和语音+网络答疑+线上研讨两种。原则上学位课程和人数大于5人的专业课程需采用直播教学的授课方式;人数低于5人的专业课程可采用语音+网络答疑+线上研讨的方式进行。无论采取何种授课方式,授课教师均需将学生线上提交的学习资料和直播教学的视频截图作为教学资料存档备查,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学生推送PPT、作业、论文等教学资料。
2.线上课程授课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授课教师参加在线授课技术和方法培训,提高教师的线上教学能力。
支持教师开展视频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引进校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通过在线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充分发挥各专业教研室、学术团队的作用,组织线上教学研讨会,分享线上授课的经验和教训,研究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创新。
3.线上课程督导管理
对线上教学课堂及正式开学后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管理。
组织做好线上教学情况统计,充分利用平台学习行为分析数据,加强对线上教学情况及教学质量的检查,做好教学过程留痕和考核工作。
督导教师按课表高质量教学,加强课堂管理,做好考勤,明确线上学习纪律,做好考评和考核。及时解决上课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
加强在线教学的检查督导,组织本部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成立专家组,对开课和上课情况、教学效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4. 研究生线上学习的管理工作
要做好授课教师和选课研究生之间的衔接,通过有效方式将课程开课信息、上课时间、线上课程的邀请码、授课老师的联系方式公布给研究生,引导研究生逐步适应线上授课方式。
要密切关注研究生在线上课程学习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困难,及时沟通并上报给研究生院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关心,特别是对在疫区的研究生、家中有感染病人的研究生、家中有人在一线抗疫的研究生,对他们要多加关注和关爱,跟进其学习进度和困难。
要详细统计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线上课程学习研究生的名单和原因,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5.正式开学后,做好在线教学与课堂教学的衔接安排
正式开学后,组织授课教师通过测试、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学习质量和效果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学后的教学计划。
对于没有达到要求教学效果的课程,要采用补课的形式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学校开学后,授课教师要主动为在疫区而无法参加线上课程教学的研究生补课,尽可能减轻研究生受到的影响。
(四)任课教师工作安排
1.制订好课程在线教学方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和安排,做好课外线上辅导工作。
2.积极参加“在线教学培训”,掌握在线教学技能,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3.根据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的选课名单,对参加在线课程学习的研究生进行课程考勤工作。
4.对身在疫区或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研究生,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供帮助,鼓励学生因地制宜开展自学,待开学返校后以适当形式补课,相关情况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5.创建在线课堂、建立课程QQ、钉钉或微信交流群,通过直播、录播、屏幕分享、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在线教学,并及时留存授课资料备查。
6.严格把关在线教学内容,确保授课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言论。
(五)研究生学习安排
1.根据学院发布的时间和要求,实名加入线上课堂和课程通讯群,及时在手机或电脑上安装和熟悉在线学习系统。如遇到课程暂停情况,应与导师讨论下一步的学习计划。
2. 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根据线上教学安排参加课程学习。确实客观条件限制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应及时和学院联系,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3.在线教学期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加线上交流和讨论,准时完成课程作业和测验,及时提交要求报送的材料。
三、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
疫情期间,为不影响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包括预答辩、查重检测、评审和答辩)均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所有线下需提供的相关纸质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3月 30日前)
1.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预答辩论文(PDF版)给导师,由导师确定论文已达到预答辩要求后给出同意进行预答辩的具体意见;
2.预答辩资格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或学位点)负责组织预答辩工作。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导师审核通过的预审论文(PDF 版)以电子邮件或其它线上评审方式组织预审工作。
3.预答辩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必须环节,硕士研究生是否需要预答辩环节,由各学院视情况而定,并提前通知学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学期预答辩采用线上进行。线上预答辩仍需包含学生个人陈述、预答辩专家提问、建议、宣布预答辩结果等必要环节。会后,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答辩结果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留存。
(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3月30日-4月8日)
1.为确保外审学位论文质量,本学期继续使用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提交本学院论文(PDF版)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2.论文检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1)博士学位论文重复率N≤15%(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下同),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文字复制比例应低于30%视为合格,N>15%不予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N≤20%视为合格(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下同),可按正常程序进行论文评阅;20%<N≤30%(含30%)视为有抄袭行为,本人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后方可申请论文评阅;30%<N≤40%(含40%)视为有较严重抄袭行为,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并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低于20%合格。N>40%不予送审。
3.学位论文(第二次)检测
第一次论文重复率检测不满足要求的研究生,可于4月6日到4月8日之间申请复测,逾期不再受理。
(三)论文评审工作(4月16日-5月15日)
所有参加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采用网上平台进行“双盲审”评阅工作。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学位论文人员资格预审表”和学位论文(PDF版)到学位管理科,由学位管理科辅助学位论文评审组织。
(四)论文答辩工作
1.学位论文答辩申请(5月29日前)
答辩申请需在论文评阅书返回后、且至少在论文答辩前一周办理。培养学院秘书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审核答辩资料、安排答辩分组,并指定答辩秘书。
2.学位论文答辩(6月7日前)
本学期答辩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暂定采用“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允许旁听参会(禁言)。若疫情防控结束,学校正式开学,具备现场会议答辩条件时,可采用现场会议答辩方式进行。
(1)线上视频答辩
线上答辩由答辩秘书组织,答辩秘书按照答辩时间,提前一周邀请答辩委员,通知答辩时间、选用的会议平台,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线上答辩流程等发送给答辩委员。答辩流程,与线下答辩流程基本一致,但需对答辩全程(含宣布答辩结果)录音录像,并视情况截屏 2-3 张留存。研究生汇报、专家质询结束后,应组织“线上投票”表决,表决过程应屏蔽答辩人和旁听人员,表决结果应截屏保存。表决结束,再次开放会议,由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和答辩成绩。答辩结束,答辩秘书应及时将线上答辩录音录像等相关文件交学院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记录答辩结果。
《研究生答辩表决票》是研究生学位档案的重要归档资料,由研究生秘书负责从研究生主页下载打印,并根据答辩表决环节采集的线上投票数据,代为划票。“线上投票”方式与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2)现场会议答辩
现场会议答辩,按以往答辩流程进行。但也应尽量减少现场参加答辩会议人员。可在答辩现场利用“直播”方式,组织低年级研究生通过关注直播方式,参与学习、研讨。
(五)学位评定
学院研究生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秘书应报请主管院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学院学位评定方式。若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应全程录音录像,研究生的学位评定材料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送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会议召开前,需报备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视情况,抽查参加学院学位评定视频会议。学院学位评定工作一般应于 6 月 12日前完成,学院学位评定结束后,将《学院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结果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位管理科指定邮箱。
学校学位评定工作方式、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六)疫情期间学位申请及答辩工作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预审、预答辩、外审和答辩等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2.疫情期间,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并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 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
3.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自我防护,并加强与导师、学院联络,了解学位申请动态,并按节点时间要求完成相应操作。
4.研究生在线提交论文预审稿即视为本人已对论文做出学术不端承诺,即:该论文系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撰写完成,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 或集体已经公开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5.疫情期间,要严把论文质量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院要指定专人对研究生论文的“查重检测报告”进行抽检核查,导师要审阅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查重检测报告”,但不可简单以复测比评判论文质量。
6.涉及内部、秘密和机密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7.参与答辩的答辩秘书和组织相关工作的研究生秘书,要
做好视频录音录像文件的保存与保管工作,除经审核用于宣传的音像资料外,其他录音录像的电子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互联网络传播。
8.其他未尽事宜见下表“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安排表(调整)”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安排表(调整)
时 间 安 排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实 施 者 | 负责部门 | 备 注 |
2020年5月1日 (第11周前) | 完成研究生中期检查、实践环节考核 | 2018级研究生 | 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培养科 | 相关材料由学院提交研究生培养科,并将电子版提交云平台 |
3月30日~4月3日 (第7周) | (1)提交pdf格式论文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2)提交论文excel信息表(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提交) |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 | 培养学院 学位管理科 | 用“学号-姓名-专业”命名的pdf格式论文(网上送审平台要求的盲审格式。不同类别论文分别放在不同文件夹中。由学院统一提交,检测结果返回学院,论文直接送审) |
4月6日-4月8日 (第8周) | 学位论文(第二次)重复率检测 | 第一次论文重复率检测不满足要求的研究生 | 培养学院 学位管理科 | 培养学院统一提交。 |
4月13日前 (第9周周一前) | (1)学院进行申请学位人员资格预审 (2)办理论文评阅申请手续 | 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 各类研究生 | 培养学院 研究生培养科 学位管理科 | 学院提交“申请学位人员资格预审统计表”和相关材料(见附件2)至学位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由于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周期为50天,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3日。 |
4月16日~5月15日 (第9周周四~第13周) | 学位论文网上评审 | 校外专家 | 学位管理科 | |
5月19日 (第14周周二) | 公布“双盲审”合格人员名单 |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位管理科 | 学位管理科 | |
5月29日前 (第15周五前) | (1)办理学位论文评阅手续,完成论文评阅。 (2)办理论文答辩手续,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 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 答辩秘书 | 学位管理科 学院研究生秘书 | 答辩申请需在论文评阅书返回后、且至少在论文答辩前一周办理 |
6月7日 (第16周周日前) | (1)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完成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录入 | 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 | 学位管理科 学院研究生秘书 | 从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报盘系统”登录完成学位信息录入 |
6月10日前 (第17周周三前) | (1)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培养学院:①学位申请材料;②论文电子档和纸质版【双面印刷,共3本,其中1本学院保存,其余2本由学院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位论文 | 所有答辩通过人员 | 学院研究生秘书 专业学位办公室 学位管理科 | (1)学位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2)论文排版须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电子档word和pdf版本各一个,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 |
6月12日前 (第17周周五前) |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学位分委员会,报送“学院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结果统计表”和学位申请材料 (2)学院报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 学院研究生秘书 专业学位办公室 |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位管理科 | “学院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结果统计表”由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学位”下载 |
6月18日前 (第18周周四前) |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
6月26日前 (第19周周五前) | (1)学位申请、授予材料整理盖章 (2)第十届创新课题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3)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 学位管理科 第十届创新课题申请人 优秀论文申请人 | 学位管理科 培养学院 | |
7月上旬 | (1)整理归档材料移交至招生就业办公室 (2)检查整理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 | 学位管理科 | 学位管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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