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成人高招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统一加试考试说明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4-09-03 09:26:01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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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使用熟练,表现手法多样,工艺制作感强。

用试卷中要求的图形构成要素,画出3个视觉不同的图形线稿,每个线稿尺寸为100mm×100mm的正方形。

选择其中一个线稿进行配色,以四色为限。

所完成的图形线稿、色稿应具有创造性及美感。

第三部分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音乐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一)、音乐基本理论和视唱

(一) 专业主科

1. 考试内容

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为音乐考试的主要科目,考生可任选一项为主考科目。

(1)声乐

声乐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声乐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考生可自选1-2首歌曲作为考试曲目。

(2)器乐

器乐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演奏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

器乐考试的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电声乐器等。

器乐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考生可任选一种乐器,自选1-2首乐曲或练习曲作为考试曲目。

(3)舞蹈

舞蹈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的难度和韵律感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考试的体裁主要是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考生可自选一个舞蹈片断参加考试。

2. 考试形式与方法

(1)声乐、器乐、舞蹈采用当场个体测试的形式。

(2)声乐、器乐、舞蹈三科考试的歌曲、乐曲、选跳的舞蹈作品均由考生自选,乐谱及用于舞蹈伴奏的舞曲录音带由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其它由考生自备。

3. 考试要求

(1)声乐

①声音条件较好,无喉疾病变。

②歌唱方法基本正确,咬字吐字基本准确。

③演唱歌曲有一定的表现力,整体效果较好。

(2)器乐

①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

②演奏作品音高、节奏基本准确。

③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及艺术表现力。

(3)舞蹈

①形体条件较好,身高、形象等基本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②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舞韵谐和。

③有一定的基本功及表现力。

(二) 音乐基本理论

1.考试形式:口试(考生当场抽题口答;含理论性试题与练习式试题)

2.考试范围

(1)音的长短:音符、休止符、附点音符、音符时值的基本划分、连音符。

(2)音的高低:音列、音级、音名、音列分组、变音、等音。

(3)节奏、节拍:拍子、拍号、拍子类型、切分音、音值组合法、节拍的正确划分。

(4)音程:音程种类、构成音程的方法、音程转位、单音程、复音程、等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

(5)调式:调与调号、大小调式分类、大小调式音阶结构、平行调、同主音调、民族五声调式、民族七声调式、同宫系统调。

3. 参考书目:各类正式出版的线谱乐理教材。

(三) 视唱

1. 考试范围

(1) 简谱视唱:

第一组:简单节奏的音阶式、琶音式试题。

第二组:各种节奏、音程的综合性试题。

(2) 线谱视唱:

在一升一降调号内,常用节拍、节奏、音程的综合试题。

2. 考试形式

(1) 采用个体测试形式。

(2)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根据安排依次进场,抽签确定考试试题,进行视唱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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