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本科一批、二批填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的话,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1. 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征集某些专业,考生应进一步按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六、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要求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余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七、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升本和对口生直接填报平行志愿,要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它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是平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专业志愿也应拉开档次,合理搭配。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填满专业志愿,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八、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级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本科三批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还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
九、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对录取后不报到的情况,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十一、专科层次的补录安排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组织补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内高校,学校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各高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提前收费,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前不得让学生提前入校。时间一般在9月下旬,考生可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关注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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