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17]85号),河南工学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河南工学院继2002年、2007年、2012年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标志着该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更高台阶。
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领导有力的结果,是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力促进了学校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协调发展。
站在新的起点上,河南工学院以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认真统筹谋划,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与和谐校园建设水平,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符合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