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莆田市涵江区刑侦大队抓获一行窃的吸毒女胡某。胡某说,她有一个5岁的儿子小奇。警察赶到胡某家发现,男孩全身赤裸,住在一处地下室里。胡某称,为筹毒资,她每天外出盗窃,只能将儿子锁在房间里,且从不给儿子做饭。一年多内,孩子就靠喝营养快线等饮料为生。小奇父亲是贵州人,去年因抢劫入狱。(5月29日《海峡都市报》)
还记得南京饿死女童案吗?女童的父母都是“问题人群”,沉湎于吸毒而疏于抚养孩子,致其饿死家中。同样,小奇的母亲根本没有抚养小奇的能力。为何不剥夺小奇父母的监护权呢?
看看相关法律规定吧,孩子母亲健在且自由,福利院就难以收养。再者,现行法律虽有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一直没有具体规定,以至于难以执行。现在,小奇进了救助站,但还有很多和小奇处境一样的孩子,他们不可能都有这种运气。频繁发生的悲剧已经提醒我们,对于“问题人群”的孩子,我们的监护权剥夺条款、救济制度应该马上完善了。
这样的家庭,是孩子的悲哀,还是父母的悲哀啊?
(河南教育在线:小编)
相关链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