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人员透露,替考的“枪手”多为急需用钱的农村大学生,且学习成绩优异。
河南杞县替考事件中被曝光的大同中学
替考破坏教育公平,挑战社会诚信,但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层面的、专门规范考试的立法。刑法和保密法只是规定了单一的对泄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枪手的替考行为还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127人被查出替考
央视播出的替考画面显示:组织替考者称,他们花钱可买通监考的各个环节,打点一个考场起步7万元;找替考的都是县里“有钱人、当官的”;指纹验证出现破绽,监考老师也没有阻拦……
针对此事件,河南省招办回应称,高考结束后,省招办正在组织人员利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的考生进场照片信息、视频信息进行比对,根据各科目考试进场照片、报名时的照片,对视频审核存疑的考生、视频审核需补充照片的考生、进场指纹验证未通过的考生,核实存疑考生的认定情况和舞弊处理情况。对审查中仍存疑的,将结合《考生身份验证意见确认处理记录表》、视频资料信息、考生答题笔迹信息,进一步查处。
河南招生办还表示,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与秩序,2014年高考前,省政府和省招办专门召开了招生工作会议和考务会议,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重点安排部署查处替考等舞弊行为。河南省教育厅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高校、各中学在普通高考期间加强在校生管理,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舞弊。违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三十三号令)严肃处理,对于参与替考的高校生开除学籍,被替考者将会受到1至3年内禁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严厉惩罚,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月19日下午,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的说明》。
该说明称,经公安机关侦查,截至18日晚,杞县、通许县已经调查控制了23人,其中包括:5名学生家长,1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豫BQW665车主兼司机,1名主考、12名监考和4名起中介作用的教师共17名教师。目前23人中已有9人供述承认涉案。已核实通许县、杞县疑似被替考考生4人,其中通许县1人、杞县3人。对于两县的全部监考人员也在继续排查。公安部门已对有关人员采取了相应措施,同时派出警力抓捕其他参与该案的违法犯罪分子。
“这些天可把我们累坏了……”6月21日,杞县教体局院内的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里,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地比对着当地高考考生的信息。
一名工作人员说,只要发现考生进入考场时的正面照和此前在高考报名等环节提交的正面照无法完全确认是同一人时,就会通知考生的班主任前来核实比对,直至叫来考生本人核查。
法治周末记者在该局办公楼二楼一间挂有“专案组”牌子的办公室内看到,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正在一起研究相关材料。
不愿具名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从6月17日下午,他们就被单位通知全都到岗,有人去提取考生照片,有人负责收集考生其他照片,然后录入排查。这些天一直在加班加点地干这项工作。
“枪手”多为农村大学生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感到难以相信。”参加今年监考的张老师说,每个监考老师只有在开考半小时前去领试卷时,才知道自己监考哪个考场,而安排监考顺序是由市招办负责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通相关人员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张老师介绍说,杞县总人口超过百万,是开封市所属的第一人口大县,每年的高考成绩都名列全市前茅,高考竞争也异常激烈。
“寒窗苦读十余年,高考就像是‘跳龙门’,一旦跃过,改变命运的机遇就会有多次,跃不过去,改变命运的机遇就少。”6月20日,杞县一位不愿具名的王姓老教师叹道。
“考上大学就有资格竞选公务员,而考不上大学就一辈子注定要当工人、做农民,这种人为的以一次考试定终身的教育体制,让人们把希望寄托在高考上。”一位从事人事工作的李姓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对于年轻学子和他们的家长来说,成败在高考一举。高考分数仍然是大学录取的决定因素。现在虽然提倡素质教育,但实际上还是应试教育,学历高的人士成功几率相对较高。学历,一方面鼓励人们追求上进,但同时,又有人为了学历巧取豪夺。在“学历社会”下,出现替考、作弊现象毫不奇怪。
“现行的教育体制,让学校和老师追求的就是高考升学率。对学校来说,高考升学率就是‘政绩’的衡量标准。对老师来说,考上的学生越多,水平越高,职称评定越有优势。不围着高考指挥棒转,家长不干、学生不干、教育管理部门不干、老师也不干,大家的利益都显现在高考成绩上。”一位校长满腹苦衷。
家长李华则表示,他们在孩子学习上不惜花钱,担心学业失利使孩子前途发展受到影响。无论高考如何改革,高考对每一位考生来说,仍然是人生当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学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法,来提高分数彼此竞争。大部分学生靠自己的苦学,一些有钱有关系的家长想通过‘捷径’来实现高考愿望。”王老师说,杞县以农业为主,传统观念还是很强,考上大学依然是改变孩子命运的捷径。
这种观念,不仅在杞县,在河南也很盛行。
河南曾经连续多年都是全国高考人数最多的省份。今年,河南高考报名人数为72.4万人,考试规模在全国依然排在前列。
但是与之相对的,则是河南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匮乏。河南没有一所985高校,只有郑州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中心主任余雅风建议,从根本上改变惟学历至上的用人制度、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同时建立个人信用信息体系与制度,虽然不可能完全杜绝高考舞弊行为,但肯定可以大大减少作弊的动机。
替考行为难追刑责
“替考破坏教育公平,挑战社会诚信,但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层面的、专门规范考试的立法。刑法和保密法只是规定了单一的对泄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枪手的替考行为还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认为,我国对于高考舞弊案,一般是以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手段定罪,比如伪造证件罪、受贿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对于考试舞弊本身不定罪。
汪海燕分析说,从近年来发生的高考舞弊案来看,替考者和被替考学生的家长很难被追究相关责任。如果被替考学生的家长通过金钱运作进行高考舞弊,可能涉及行贿罪,如果利用职权运作进行高考舞弊,则可能涉及徇私舞弊罪、渎职罪等刑法中涉及到的罪名,相关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汪海燕认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呼声很高的考试立法问题,余雅风则认为,针对当前的高考舞弊现象,不是一部法律就可以解决的。
汪海燕认为,在应试教育体制下,消除高考替考现象,除了增强考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震慑幕后策划和组织者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行政相结合的手段,确保每个考生有一个公平的起跑线。(文中考生及家长姓名为化名)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河南教育在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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