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经研究,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至22日、对尉氏县、栾川县、舞钢市、焦作市中站区、襄城县、长葛市、漯河市郾城区、舞阳县、义马市、南阳市宛城区、虞城县、睢县、内乡县、平舆县、巩义市、济源市等16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评估验收,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371-6969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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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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