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今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最多可给予两年社保补贴。
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凡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将给予企业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小微企业对新招用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可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
通知要求,今年,全市各地区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学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今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
(河南教育在线: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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