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8-12-15 09:34:56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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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豫招普〔2018〕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后,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全省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8日18:00,其他为12月5日18:00。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除外)、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2月7日9:00开始,12月11日18:00结束。没有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享受相应的照顾或专项等政策。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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