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5月26日以来,互联网上一篇《借读生回乡高考被拒 状告内蒙教育厅》的报道,引发人们的热议。相关部门表示,“被拒”考生不符合当地报考政策,但出于人性化考虑,仍在积极“补救”。
公安机关户籍数据显示,“被拒”考生与其父黄先生,原籍安徽省太湖县;2008年3月,父子两人的户口同时迁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考生:高考在即始终未能正式报名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2007年到巴彦淖尔市投资某招商项目,翌年,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准许他们将户口迁入现址。儿子小学到初中均在北京就读,高中在湖北省黄冈中学借读,因此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参加高考。2013年12月,儿子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写高考报名资料,并通过了户籍所在地预报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不过,报名表还需内蒙古当地学校的老师、同学签字后,考生才能到教育局履行采集照片的最后一道手续。因实际就读校并非学籍注册地,无人敢给签字,报名遇到了“迈不过的门槛”。
为了给孩子争取高考权利,黄先生与儿子学籍注册地学校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沟通。学校告知,教育厅规定,在户籍所在地连续就读两年才能报考本科院校,否则只允许报考高职高专院校。而儿子一心想考本科院校,因此时至今日高考在即,始终未能正式报名。于是,5月26日,他请律师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状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侵害了儿子接受教育、入学、升学的权利。
教育厅:不符合高考报考条件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遏制“高考移民”,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结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修订了相关高考报名资格政策。新政策规定,截至今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同时符合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两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两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两年的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如果,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两年,及上述第三项条件,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或专业。
“这名学生并没有在内蒙古连续就读满两年,同时有违规建立学籍之嫌,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我区高考相关的报考条件。”这名负责人说,2011年9月,该学生在没有参加内蒙古中考、没有转学手续的情况下,在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建立了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2013年6月又建立了全国学籍。其间,只于2013年8月至12月在这里就读了4个多月,家庭成员也不在内蒙古生活。
补救:可允许该考生参加高考
内蒙古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高考考生座位安排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但本着以考生为本的理念,仍在设法“补救”。如果该考生及其家长同意,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克服困难,为其编排座位允许参加高考,但录取必须按内蒙古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介绍,当时给这名学生违规建立学籍的是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某教师和前任校长。对此,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
高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希望每位家长及学生都可以遵守。
(河南教育在线: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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