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行新标准 5000居民小区区须配建小学学校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3-09-05 10:0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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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破解城镇学校“大班额”?如何从源头缓解“入学难”?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度解读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今后,无论城市新区开发,或是老旧城区改造,城区所需学校必须按“硬标准”配备,5000居民配套建小学,1万居民配套建初中。

  学校规划建设有硬标准

  每到入学季,城镇中小学频喊“压力大”。究其原因在于学校少,学生多。

  如何破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难题?本月起施行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规划和建设做出硬性规定:新建5000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小学,1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初中。规模较大的住宅区,可以按照国家标准适当集中建设学校。

  同时,无论是城市新区开发、城乡新建居民区或是旧城区改造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教师编制每年动态调整

  要从源头缓解“入学难”,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条件,就是需要充足的优秀教师资源。而目前我省教师“编制”却一直处于紧缺状态,尤其是部分农村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更为紧缺。对此,我省规定,今后,全省各地要按照统一标准核定城乡教师编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核定教师编制,每五年至少核定一次。同时,在核定编制内对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学校不分重点非重点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教育的根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绝不能单纯以学习成绩来“考量”学生、教师和学校。

  为此,我省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建立以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的学生评价制度,综合考察和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今后,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者规定考试成绩提高幅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学生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单一标准。

  为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各地要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特殊教育学校(班)和普通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应享受相应的补助津贴。

来源:郑州日报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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