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河南杞县等地替考案中,“枪手”只要参加考试就能获得5000元的“辛苦费”,考上二本2万、一本3万、重点5万,如果考上名校,酬劳还可以再“商量”。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几天的工夫就能挣得这么多钱,是一个不小的金钱诱惑。相信枪手一定知道,替考一旦被查处将面临开除大学学籍等重罚,自己的前程可能因此被毁掉。替考组织者已经为他们打消了疑虑,扫平了道路,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有钱、当官的人家孩子替考请放心,三年都没出过事。于是,枪手才会铤而走险。
过去,组织替考者被查处后,按照法律无法定罪,是一个法律的空白,只得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定罪名。在司法界,人们建议,在《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非法组织替考罪”,表述为:在国家级考试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中,组织他人替考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样有法可依,有利于量刑定罪。
其实,高考替考的多发不在于相应法律不健全。古往今来杀人偿命已深入人心,杀人要负刑事责任,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涉及到人命案的法律是相当完善的,但是依旧有人杀人放火。高考是非常严肃的考试,纪律处分也是够你受的。一旦被查处,被替考者就面临1到3年的禁考。被替考者的家长,将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鸡飞蛋打。可能还会面临其它的纪律处分,但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只能如此了。
在高考替考中,枪手、被替考者、组织者及高考工作人员等,不同的角色在替考中各取所需,形成强大的利益链,有钱人有权人的参与,能避风遮雨,逢凶化吉。
河南的高考组织严密,指纹验证机、进场拍照、考官巡考等多种程序,有严格的纪律要求,这些严密的措施没能堵住高考作弊。我认为,原因是之一是,地方保护主义,官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喜欢捂盖子,处理问题采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法。高考舞弊者所以敢于放肆,这些会滋生高考替考案件的发生。
不惜重金找人替考,滥竽充数,能够蒙骗过关,是因为一旦跨入大学门毕业就不成问题了。如果大学能够实行“严出”政策的话,通过替考跨进大学的也未必能顺利的大学毕业,不得不说大学“宽出”也增大了高考作弊的可能性。现在的制度设计还不尽完善,有权有钱人的子女一旦拿到大学毕业证书更有希望招考通过,招聘存在着暗箱操作,萝卜招聘。替考成了有权人富人的游戏,花钱替考对于他们来说是赚钱的交易。
(河南教育在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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