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增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4-02-26 10:08:07 来源:中国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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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为了确保高考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和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招生考试服务水平和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类招生工作,涉及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社会和媒体关注度很高,必须把阳光招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来做,加大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程序、办法的宣传和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信。

1、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类招生都要积极地推行阳光工程,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在各类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录取等重点环节,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相关的招生信息。

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专升本六大类招生考试中,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多层面、多渠道公布公开各类考试招生的各种信息,逐步建立各类招生阳光工程的制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考生的知情权。

2、拓宽招生信息宣传渠道。规范招生书籍出版发行方式,确保招生考试信息传递主渠道畅通;及时在省招办网站主页发布各类招生信息,提高信息平台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广泛宣传招生信息。在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录取期间,要通过新闻媒体,从本科一批次录取开始,及时公布院校提档分数线和录取结果。加大对网上征集志愿宣传。在征集志愿前,及时公布院校剩余计划及专业,提醒考生家长注意填报时间和要求,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3、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各类招生考试的巡视会议制度,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代表巡视监督招生工作的机制。向有关领导和媒体报告招生考试、录取各阶段主要工作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接受监督。

在各类招生的考试、评卷、录取期间,主动邀检查、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参与对考试期间违纪等重大问题的处理。普通高考录取期间邀请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负责人和教育厅监察室主任常驻录取点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认真做好招生系统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信访体系,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省、市(州)、县(区)三级招办和各考点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做到群众的来信和来访,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处理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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