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陆军指挥学院自考法律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4-03-03 09:28:04 来源:中国教育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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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考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军队开办的自学考试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享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

二、专业特点

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00年起开办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专业代码:本科C030106,专科C030112。通过自学考试,使考生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达到全日制高等政法院校同等学历层次。

三、课程设置

(一)法律专业专科段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名称(必考课程)

学分

课程名称(必考课程)

学分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707)★

4

刑事诉讼法学(0260)★

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706)★

2

民事诉讼法学(0243)★

5

大学语文(4729)★

4

行政法学(0261)★

5

法理学(5677)★

7

经济法概论(0244)★

6

宪法学(5679)★

4

国际法(0247)★

6

刑法学(0245)★

7

军事法

6

民法学(0242)★

7

军队条令条例学

4

说明

1、基础科段必考课程14门,累积71学分。

2、"★"为全国统考课程






(二)法律专业本科段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名称(必考课程)

学分

课程名称(选考课程)

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709)★

4

国际经济法概论(0246)★

6

中国近代史纲要(3708)★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228)★

4

英语(二)(0015)★

14

金融法(5678)★

4

法律文书写作(0262)★

3

保险法(0258)★

3

国际私法(0249)★

4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合同法(0230)★

5

军事法制史

5

公司法(0227)★

4

劳动法(0167)★

4

,

知识产权法(0226)★

4

婚姻家庭法(5680)★

3

国防法

6

兵役法

6

毕业论文

说明

1、非本科段必考12门,选考6门选3门,累积69学分。

2、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加考: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学。

3、“★”为全国统考课程。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官和非现役文职、公勤人员、职工,均可报名。具有高中(中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报专科。也可同时参考本科段课程,或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续考本科;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2、报名程序:报名于5月、11月进行,每年5月报考当年10月开考课程,11月报考次年4月开考课程。报考时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考试课程申报表》;缴纳报名费、考试管理辅导费、教材费,交6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经考区、大单位考办审验、汇总后,统一上报注册,发给准考证。

3、报考要求:考生根据每年公布的考试科目,自愿选择报考课程。每人每次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为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加考课程,暂不选考)

2013年上半年开考课程、时间安排及教材价格

层次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书价(元)

宪法学

4月14日上午

9:00-11:30

21.5

国际法学

23.00

刑法学

4月14日下午

14:30-17:00

28.5

军事法学

20.00

军队条令条例学

4月15日上午

9:00-11:30

17.00

刑事诉讼法学

21.00

法理学

4月15日下午

14:30-17:00

30.00

大学语文

16.00

国际司法学

4月14日上午

9:00-11:30

19.50

宪法学▲

21.50

兵役法学

18.00

国际经济法概论

4月14日下午

14:30-17:00

29.8

公证与律师制度

24.00

刑法学▲

28.50

国防法学

4月15日上午

9:00-11:30

25.00

保险法

16.50

劳动法

18.00

知识产权法

4月15日下午

14:30-17:00

16.50

法理学▲

30.00

英语(二)

75.70

2013年下半年开考课程、时间安排及教材价格

层次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书价(元)

民法学

10月20日上午

9:30-11:30

26.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4.70

行政法学

10月20日下午

14:30-17:00

25.50

军队条令条例学

20.00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10月21日上午

9:30-11:30

17.00

民事诉讼法学

22.00

经济法概论

10月21日下午

14:30-17:00

25.00

军事法学

20.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0月20日上午

9:30-11:30

20.00

金融法

21.00

合同法

17.00

民法学▲

26.00

公司法

10月20日下午

14:30-17:00

15.00

法律文书写作

20.00

兵役法学

18.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0月21日上午

9:30-11:30

14.00

婚姻家庭法

16.00

民事诉讼法学▲

22.00

军事法制史

26.00

英语(二)

10月21日下午

14:30-17:00

75.7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4.00

国防法学

25.00

五、免考办法

1、免考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均可免考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具有专科学历的考生,可免考基础科段中同名课程。专科段最多可免考3门课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考基础科段、本科段中相应的课程。本科段最多可免考4门课程。申报免考英语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证书。凡按规定准予免考的课程,免考者同时获得该课程学分。

2、免考程序:考生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复印件,在报考时间内向考点提出免考申请,填写《免考课程申请表》,缴纳免考手续费。考区、大单位考办审核合格后,报主考学校审批。

3、办理时间:主考院校分上、下半年集中办理免考事宜,并随考试成绩公布审批结果。

六、转考事项

考生因复员、转业、工作调动,无法在原考办(考区)参加考试,可根据自己的去向,向原考办(考区)提出转考申请,经批准后持本人《准考试》和原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新的考办(考区)办理转入手续,转考不更改考号,其在原考区考试通过的课程,新考办(考区)予以承认。

七、毕业手续

考生考完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有效(本科段考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由所在考办(考区)集中报送主考院校审核。毕业手续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凡经审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给法律专业毕业文凭。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段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6个月内,申请学位。经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查询网址: 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毕业时间:(3次考试)(一年毕业)

交费方式:递交资料一个星期内需一次性缴纳高起专:2200元。专接本:2500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400-052-6656(免费热线) 陈老师 13121754242

Q Q咨 询:101596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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