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学校食堂今后不准包给个人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4-02-28 17:18:57 来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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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学生餐饮卫生安全,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4年起,我市学校食堂将由各学校负责组织经营或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逐步取消个人承包管理模式。

意见指出,自今年起,我市学校食堂逐步取消个人承包管理模式(合同到期不得续签),由各学校负责组织经营或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经营,引进的餐饮企业必须在食品卫生监督、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同时,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经过卫生知识、卫生法规和职业道德、烹饪技术等培训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每学期必须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

意见对学校监督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学校要不断提高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要严把“九关”即:采购关、保管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人员关、应急关;对引入的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的学生食堂,学校要在质量、价格、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禁“三无产品”和腐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学生餐饮满意度问卷调查,两次达不到75%满意度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学生较多的学校食堂可以有两个餐饮企业同时经营,允许竞争,优胜劣汰,以保证学生得到实惠。

意见还指出,学生在学校食堂消费必须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在学校食堂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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