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商丘市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创建成为市级“平安校园”。
一是抓好师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活动、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并形成制度。
二是建立校园警务站(室)或校园“110”。保卫机构和人员按要求配备,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报警、视频监控、周边红外报警系统,健全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建立与公安机关配合的联防机制。
三是做好校园安全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校舍、消防、交通、饮食卫生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每周开展一次治安隐患排查,并及时化解。每天要有校园治安情况记录,及时排查处置校园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建立应急管理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四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开展联合执法打击校园及周边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干扰正常教学活动和侵害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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