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
目前我市第三届教育督学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荐第四届市教育督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清正廉洁;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督导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名额
各县区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办法
各县区教体局请根据督学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如实填写《驻马店市政府教育督学审批登记表》,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后(同时报送本人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湛清莹
电 话:2914208
邮箱:zmddd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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