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郑州市教育局决定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考的基础上,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开展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5+1”综合职业能力考核四部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测试为各个专业学生均应参加的考核,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5门课程;专业理论知识测试按专业分类进行,不同专业学生参加不同专业类别的测试。每专业测试2门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技能考核按专业分类进行,不同专业学生参加不同专业类别的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并与市级专业技能竞赛相结合;“5+1”综合职业技能考核为各个专业学生均应参加的考核,与市级“5+1”综合职业技能竞赛相结合。
测试时间安排在第一学年下期和第二学年,其中:德育、语文、数学测试安排在第一学年下期进行;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测试安排在第二学年上期12月份与河南省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同时进行;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上、下期末,具体时间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而定;专业技能测试和“5+1”综合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第二学年上期,一般在10月至11月组织考核。
学业水平测试均采用百分制。各学分制试点学校按照本校学分制实施方案将成绩计入学分;测试成绩作为毕业考试成绩,同时作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由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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