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设区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省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我省大型企业单位见附件)。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