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等多项权利下放
在新发布的《决定》中,关于《郑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郑州市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管理规定》有一个不显眼的变化,即将部分条款中的“市、县(市)、上街区”修改为“市、县(市、区)”。
这个小小的字面变化,背后有着很大的改变。郑州市法制办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意味着市内5区,与上街区、中牟等地一样,获得了条款中规定的权限。郑州市内5区也将获得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权利。其设立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如果有人要申请设立驾校等培训机构,如今向各县(市、区)培训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就行,而非由郑州市政府本级来审批。
(河南教育在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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