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县事业单位和机关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1、教师121名(其中:38名小学男生辅导员);
2、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8名;
3、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
4、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4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要求:本科以下的报考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基层实践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1日),预征大学生士兵年龄要求另行说明。
4、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
5、加分条件: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基层实践生(即“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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