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得分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考核工作在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襄城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襄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和聘用
1. 公示:对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统一分配到双庙乡、范湖乡、姜庄乡、麦岭镇、丁营乡、王洛镇、汾陈乡、颍回镇、颍阳镇、山头店镇、湛北乡、紫云镇等缺编农村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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